
专业实习报告优秀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语言要准确、简洁。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业实习报告优秀,欢迎阅读与收藏。
专业实习报告优秀1(一)实习目的
进入大学两年,对于会计的基础知识我已有了初步的认识.但在不断的学习和探索中发现了许多问题,对会计工作流程还不是很了解.为了将自己所学到的理论知识真正地运用到实践中去,作到学以至用所以我来到了北京文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实习.
我希望通过我的实习来增进我的会计实际经验,以后工作之后能更好,更快的融入到工作中去.该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辅助制造软件(cad/cam)开发和生产.文泰系列产品均拥有自己独立知识产权,包括多项软件著作权、多项产品专利.
文泰公司的软件产品已被广泛用于标识、装潢装饰、工艺礼品、模具、家具制造、工业制造等多种行业.文泰的目标是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计算机辅助标识和制造软件(cas/cam)的研发企业,产品供应中国和国际市场.
(二)实习内容
(1)第一天上班,内心忐忑不安,感到既新鲜又紧张.新鲜的是能够接触很多在学校看不到、学不到的东西,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检验自己两年的所学.紧张的则是,没有经验,万一做错,或做不好事,很容易 就会被人讨厌甚至责骂!最重要的是,我不愿因为自己而给别人带来麻烦!我希望能给人一个诚实、端庄、守信、细心的好印象,我觉得这是一个职场新人应该最起码具备的.
公司很大,我被分到了财务分管室.他们虽然人员不多,做的事却不少;办公室虽不大,但学到的知识却不少.后来我才知道,这里并不只有一间公司,而是分租给了其他的几个企业进行经营.物业管理办公室里设有一个财务部长,两个会计人员以及一个出纳.办公室里的时会计负责带我,不知是否因为我与他的姓同音的缘故,他对我特别照顾.他先带领我去熟悉周围的环境,并带我去拜访了承租我们公司厂房的公司.对此,我有些不解其意.但他却乐此不疲地逐一将我介绍给各间公司不同部门的职员.在回到物业办时,他才语重心长地教导我说,人际关系不能只局限于这小小的办公室,就算办公室很大,也要走出去接近外面的人,尤其还是经常会跟自己打交道的人!“人认识的多了,事就好办多了!”刚来的第一天,他就给我上了一课.告诉了我团队的重要性与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虽然没有拿到抽屉、柜子、资料室的钥匙,但我拿到了办公室的钥匙,我决定利用它作些事情.第二天,我早早的来到了办公室.开门进去后,便着手对办公室进行清洁.果不其然,在上班时间准时来上班的人员都对我进行了“公开式”的表扬.接着,时会计遍拿出了他们以前做的帐给我看,说是让我熟悉一下,今天就可以开始接触真正的业务了.这使我很兴奋,突然有种英雄终有所用的感觉.于是,草翻过了那些凭证及账目,迫不及待地便想大显身手.然而.很快我就为我的浮躁甚至是自信付出了代价,也受到的教训.我一直以为像公司的普通账目我应该是信手拈来,但是我却做错了. 1.写错数字就要用红笔划横线,再盖上责任人的章子,这样才能作废.而我们以前在学校模拟实习时,只要用红笔划掉,在写上“作废”两字就可以了.
2.写错摘要栏,则可以用蓝笔划横线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摘要,平常我们写字总觉得写正中点好看,可摘要却不行,一定要靠左写起不能空格,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摘要栏被人任意篡改.在学校模拟实习时,对摘要栏很不看中,认为可写可不写,没想到这里还有名堂呢!真实不学不知道啊! 3.对于数字的书写也有严格的要求,字迹一定要清晰清秀,按格填写,不能东倒西歪的.并且记帐时要清楚每一明细分录及总帐名称,而不能乱写.所有的帐都记好了,接下来就结帐,每一帐页要结一次,每个月也要结一次,就是所谓的月清月结,结帐最麻烦的就是结算期间费用和税费了,而且一不留神就会出错,要复查两三次才行.别以为掌握了计算公式就以为按计算机这样的小事就不在话下了,常有人因为粗心大意反而算错了不少数据,如果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你可以先用铅笔进行记账,以妨出错时不好改.
会计师傅说,会计的责任重大,别看只是单纯地动动笔,但关系的内容可广了,责任更是重大.若是一不小心,可能连自己违法犯纪了都不知道呢.到那时后果才是真的严重!时会计的语重心长,使我有如醍醐灌顶,不敢再有所懈怠.吸取了今天的教训,在回到宿舍后,立即拿起了已被我搁置在旁很久的会计专业的书籍再次翻读.以免自己再犯其它错误,还是防患于未然比较好.毕竟会计不仅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别人负责.时会计的教导让我认识到会计从业人员的操守甚为重要.要细心,耐心,还要有恒心,具备了这“三心”才能作好一个优秀的会计人员. 接下来的几天,我跟着会计师傅一直熟悉公司的各个账目,会计师傅说,要先熟悉好各个账目,才能更快更好的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我一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时会计请教,他总是无比耐心,不厌其烦的回答我的问题.
我很庆幸自己遇到了一位好师傅.
(2)她教我如何核对银行日记账,并且带我一起去银行,实地熟练地操作,教我为几个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汇款,教我看税率,教我如何计算各种所得税,并教我怎样帮职工派发工资等.我真是受益匪浅,得到的知识良多,最起码比我预期中的多.我为自己刚来时的幼稚想法感到羞愧,还好我已经在时会计的带领下渐入佳境了.到月初的时候,师傅让我跟着她一起来派发公司员工的工资.我很认真的看着师傅的每一个步骤,我希望能通过我的努力来证明自己.师傅对于我的认真劲很是赞赏.她告诉我,每个月的月初时非常的忙碌的,不仅要派发员工的工资,还要和各个客户来结算账目.我仔细的听取师傅说的每一句话,生怕漏掉了一点.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所作的工作就是一边学习公司的业务处理,一边试着自己处理业务.师傅对我说,在处理业务时要多核算几遍,你是新手,要有耐心,
要有不怕重复的毅力.我很是高兴,因为我逐渐的融入到了这个大环境当中去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实践,我发现,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离开操作和实践,其它一切都为零!离开操作和实践,理论只能成为一种空壳.会计的主要任务就是做账.刚到会计部时我是先看她们以往所制的会计凭证和附在会计凭证上的原始凭证,学习熟悉公司一贯的会计做账做法.由于以前在学校上过会计模拟实验和会计凭证的手工模拟,所以对于会计凭证不是太陌生,但是在实践中,我发现,并不是凭着记忆再加上学校里所学过的理论就可以完全轻轻松松地熟练掌握会计凭证.因为我们很容易疏忽了会计循环的基石——会计分录.会计分录是标明某项经济业务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的记录.在各项经济业务登记到账户之前,都要首先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运用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确定所涉及的账户及其应借、应贷账户的名称及其金额.因为会计分录不够熟悉,在尝试制单的时候,我感觉有点力不从心,除了多 ……此处隐藏26721个字……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
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具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
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
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