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15篇
演讲稿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在生活中,演讲稿在演讲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相信写演讲稿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法律的演讲稿,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1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
您好!
首先感谢老师的信任和支持,给了我这次演讲的机会。我演讲的主题是《莫让生命的花朵过早凋零》。我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
小王与小朱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朱读初一。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朱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不想小朱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一点颜色看看,由于小王家没人,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了一阵后离开。第二天,小王知道后,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x,到校门口等候,当小朱放学刚走出校门,小魏上去对准小朱就是一刀。小朱经抢救虽脱离危险,但颅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小魏家境贫困,母亲体弱,小魏犯罪后其母举债请律师,到处奔走,劳累、忧郁成疾,在小魏判刑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其父说:“这不争气的儿子一刀下去,活活砍去了他母亲的命,弄得我家破人亡”。小王是独生子,家庭不仅要承担请律师、经济赔偿等难以承受的负担,而且案发前正值小王初中毕业面临中考,在他进监狱的时候,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也寄到了家中,他的犯罪断送了自己的学业、前途,也毁掉了家庭的幸福。小朱也是独生子,受害致残,今后一辈子怎么办,父母整日以泪洗脸。小魏的一刀不止毁了小朱一人,而是一刀毁了三个家庭,让三朵本该绚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零。
同学们:有人把我们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我们比喻成“早上x点钟的太阳”,在我们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人却由于种种原因,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首先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坚信,正气的阳光普照下的花朵,必会开出属于自己的精彩!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2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与法同行。5000年的辗转,5000年的灿烂,沿着历史的年轮,我们的祖国接受着风雨的洗礼。兴衰交替,中国的名字在历史上印下了深深的痕迹。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拥有一个个“部落议事会”,以使自己的部落能够遵循历史规律,繁衍生息;而今天科技发达的人类社会仍然以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
管子“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的哲言,司马迁“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的义正词严的语句,苏辙“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的气壮山河的呐喊……无不展现了历史与法同行的足迹!
16岁的年龄如花季,祖国的朵朵鲜花竞相开放,却有一些少年禁不住诱惑,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我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16岁的北京少年小新一直是品学兼优、乐于助人的好学生。但在两年前,他坠入了“网络”这个无底洞,父母不给他上网的费用,他便想到了“偷”。于是,他便将魔爪伸进了父亲的口袋。没过几天,父亲便发现了,毒打了他一顿。可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他猛然想起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一个邪恶的念头诞生了!晚上,小新悄悄地潜入奶奶家,用菜刀砍伤了奶奶,在房间中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几日后,小新如梦初醒,到公安局自首了。
我害怕看见那样一双眼睛,稚嫩的眼神里透出荒凉与绝望;我害怕看见那样的一个身影,灵巧的双手被沉重的镣铐禁锢;我害怕看见那样一个灵魂,走在少年的花季里却只能透出铁窗仰望一角星空。我痛心,一个花季年华的生活就这样消沉;我遗憾,一朵含苞欲放的蓓蕾竟结出罪恶的果实;我迷惑,为何会发生这样一件件惊人的犯罪案件,一桩桩真实的事例。
但是,我坚信,我们可以与法同行,制止这一场场悲剧的上演。“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合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21世纪——一个充满竞争的时代,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成长之路吧!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3同学们: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比如主动捡拾垃圾;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比如乱扔垃圾。《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从落实我们学校的20条好习惯做起。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 ……此处隐藏9110个字……天候监视嫌疑人,几乎呆过了附近所有能隐蔽的地方:高速公路隔离带的冬青丛,废弃破旧的砖房,蚊虫横行的麦田蹲守时间一长,附近住户怀疑,询问我们只能编造理由,叫来警察我们只能匆忙离开,换地点继续蹲守。全队稽查员每个人都有几十天的待休假期,队长更是多达一百多天,他曾半开玩笑地说,我退休前这假是补不完了——可是我们知道,那不是玩笑。这一切,只为烟草专卖工作取得成绩;只为烟贩不能继续逍遥法外;只为卷烟市场秩序更加井然;只为守护着这部为我们而设立的法律!
法不容情,人却有义。近年五月,稽查中队在一个零售户家中查到了假烟100多条。年过半百的店主痛哭流涕,说明自己并不清楚这些是假烟,一再央求执法队员网开一面。法律就是法律,虽然当时的情况让稽查员动容,但是按照规定,假烟还是罚没了。工作没有结束——法律的落实并不是为了让困难群体的境遇雪上加霜,净化市场正是为了让他这样的零售户可以脱贫致富。几天后烟草公司积极地向老人讲解政策法律,并向领导申请让他破格参加零售户营销技能培训、协助办理了小额融资贷款。老人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我们的执法队员却坦然地说,这,和稽查一样,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有的人遇事也爱讲情、理、法,但是他们心中法律总是排在最后一位,似乎不到万不得已不至于闹到法律层面上。也因为有这些托朋友、找关系的习惯,烟草专卖系统自身的遵纪守法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有了内管科,对行业内的工作严守规章,层层把关;因此,我们有了法制科,力保专卖工作程序合法、规范进行。如今,构建法治烟草的活动蓬勃开展,我们探索着民主管理,阳光透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的理念已经深入到每一个烟草人的心中。
是的,我们仍在探索,我们仍在努力,我们仍在坚守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和权力,用崇实尚德的工作诠释——法律在我们身边!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14亲爱的同学们:
一天之计在于晨,有一个美好的开始,一天都会幸福;一生之计在于青春,走好青春的第一步,一生都会幸福,如何走好青春第一步,遵纪守法就是前提,就是人生必修课。所以,我今天演讲的题目就是《走好青春每一步,法律伴我安全行》。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法律,那它会变成什么样?我不敢想象。小偷们偷了东西还能潇洒的向别人炫耀。满街都是强盗、杀人犯。这样的国家有谁能住得了。没有法律自然就没有国家。人们想要安居乐业就必须有法律。
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会生活在这么一个安定的社会里;正因为有了法律的约束,我们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同时也保证了他人的安全。
作为青少年,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不要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中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法律对于青少年而言,好像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淡漠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做出了严峻的挑战。
从小,妈妈就教育你们:“小孩子做了错事没关系,但要能知错就改。如果一错再错,长大了就会犯大错,还会去坐牢呢!”所以,作为一个孩子,要从小知道做人的道理,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日常生活中,还要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的公民,要有法律精神。
什么是法律意识?如何体现我们心中的法律精神?我以为不外乎做到两点:一,是遵守规则;二,是依法治权。
时代发展到了今天,所谓的规则,它所维护的,早已不再是某个人的需要,,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假如我们总是任意闯红灯,或者司机总是肆意超速,发生交通意外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一万次平安的侥幸也抵不上一次灾难的不幸。交通规则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我们的安全。
再比如考试规则,难道仅仅是限制我们不让作弊吗?假如规则不存在,大家可以任意抄袭,那么用什么来保护我们凭自己的学识被选拔录取的权利?又用什么来维护正义和公平?规则,保护的不仅仅是权利,更是正义和公平。
维护了法律也就维护了我们自己的权利。这就叫依法治权。遵守规则,依法治权,这就是我们心中的法律精神。那我们中学应该怎样做呢?
首先我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健康的信息。面对陌生人提出的过分要求,应学会拒绝。遇到违法的事应在安全的情况下向警察等人求助。
青少年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在面对侵害行为、必须学会自我保护。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面对一些突发的事故和侵害,我们应积极争取社会、家庭以及学校的保护。因此,青少年必须要学会自我保护,树立防范意识,知道防范的方法,逐步培养在我防范能力。
我们也应积极的参加学校、社区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活动我们能够得到更专业的法律知识,也大大的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法律,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认识、认知。法是无比尊严的,无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学生,就应该遵守校规;你是工人,就应该服从指挥;你是医生,就应该按规行医……只有法治,才能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法神圣的尊严,维护公平与正义。让更多人知法、守法,尽我们一份微薄的责任!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15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法律是神圣、神秘、威严、崇高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善良的人们;法律,就像天空中无数的星星,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齐天大圣,用它那双火眼金睛来明辨是非,扶善惩恶。法律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在那庄重的法庭上,在猎人们心中……
今天,路上仍然是有条不紊,没有一辆车、一个人闯红灯,交通十分流畅。我走过马路,心里高兴得想:宽敞的马路上,人人都遵守法律,生活的安全就有了保障!
当那庄重的法庭上传来法官最后的判定,听见的便是一个人的忏悔,一个人的欣喜。当法庭上坐着一个触犯了法律的罪犯,那么法律一定会严惩,而法律给他的这次教训,也许会让他开始重新做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律从不冤枉好人,这是公正无私、惩恶扬善的法律。
“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这是千百年前的古人流传下来的至理明言。可见我们千万不能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错了!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误,为什么要等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标准。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共行的道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