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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书

时间:2024-03-25 17:47:21
取保候审保证书通用15篇

取保候审保证书通用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保证书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保证书能对保证者起到督促和提醒作用。一起来参考保证书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取保候审保证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取保候审保证书1

保证人: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 ;地址: 。 单位及职业: ;联系方式: 。 与被保证人 是 关系。

因被保证人 涉嫌 罪一案,被 市公安局 分局立案侦查,我愿意作为被保证人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如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即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发现被保证人 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2

xx公安局:

本人xx因涉嫌xx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被贵局刑事拘留。经申请,贵局于20xx年xx月xx日决定对本人取保候审并责令本人缴 ……此处隐藏2867个字……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即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

年 月 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15

保证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与被保证人的关系;如果是单位作保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与被保证人的关系、住址)

被保证人: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

xxx(被保证人姓名)因xxxxx(写明案由)一案被xxx(司法机关名称)立案侦查。保证人xxx愿意担保xxx(被保证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时听候司法机关的传唤。

  保证人:xxx(签字)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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